山东省产假天数最多多少天(山东省产假多少天2021年新规定)
- 作者: 李荞映
- 来源: 投稿
- 2024-06-04
1、山东省产假天数最多多少天
山东省产假天数
1. 法定产假天数
根据《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职工,生育子女享受法定产假98天。
2. 延长产假天数
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山东省还实行了延长产假政策。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女性职工,可以延长产假天数:
① 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胎儿延长产假30天。
② 难产的:延长产假30天。
③ 生育早产儿(妊娠期满28周至37周的)的:延长产假30天。
④ 剖宫产的:延长产假42天。
3. 最长产假天数
综合以上规定,山东省女性职工的最长产假天数为:
法定产假98天 + 多胞胎延长30天 + 难产延长30天 + 早产延长30天 + 剖宫产延长42天 = 230天
4. 注意点
① 产假的起始时间通常从预产期前15天开始,结束时间从生产当日算起。
② 延长产假的天数可以与法定产假合并计算,不存在叠加计算的情况。
③ 产假期间,女性职工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2、山东省产假多少天2021年新规定
山东省 2021 年新规定产假天数
1. 产假时长
根据山东省 2021 年颁布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产假天数如下:
二孩及以上子女:128 天
一孩子女:98 天
2. 产前检查假
产假前,女性职工可以享受产前检查假,每次检查放假半日,合计不超过 14 天。
3. 生育津贴
在产假期间,女性职工有权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标准如下:
生育一孩:58%
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70%
4. 其他相关规定
产假期间,女性职工享有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性职工怀孕、生产、哺乳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辞退或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女性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 15 天哺乳假,每次哺乳时间为 1 小时。
女性职工生育子女后,其配偶可以享受 15 天护理假。
3、山东省产假几天国家法定2020
山东省产假天数:2020 年国家法定
一、国家法定产假天数
根据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正常分娩:98 天
剖腹产:105 天
二、山东省延长产假天数
为保障女性生育健康,山东省于 2019 年发布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国家法定产假天数进行了延长:
非独生子女:128 天
独生子女:158 天
三、注意事项
产假的天数是从产妇分娩之日起计算。
产假期间,女职工享受正常工资,单位不得扣减或拖欠。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有医疗待遇,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或单位负担。
四、
山东省产假天数比国家法定标准延长,体现了省政府对女性生育健康和权利的重视。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应充分休养,保证身体恢复和宝宝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