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2022年农村危房新建补贴(镇原县2022年农村危房新建补贴标准)
- 作者: 王希柚
- 来源: 投稿
- 2024-06-25
1、镇原县2022年农村危房新建补贴
镇原县2022年农村危房新建补贴指南
一、政策依据
根据《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镇原县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保障农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补贴指南。
二、补贴对象
镇原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村居民:
1. 家庭住房为危房或倒塌房;
2. 有新建住房的意愿和能力。
三、补贴标准
新建住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0元标准给予补贴,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36000元。
四、申请流程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 村委会核实申请人资格后,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3.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财政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补贴计划。
五、补贴发放
补贴经审核后,由县财政局统一拨付至申请人本人账户。
六、监督管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新建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申请人应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和工程设计施工,并确保新建住房质量安全。
七、其他
1.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虚假申报的,取消补贴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 本补贴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镇原县2022年农村危房新建补贴标准
镇原县2022年农村危房新建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
镇原县低收入农户家庭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建有D级或E级危房
家庭可自筹建房资金达到补贴标准的50%及以上
二、补贴标准
根据危房等级和建筑面积,补贴标准如下:
1. D级危房
建筑面积≤120㎡:2.5万元/户
120㎡<建筑面积≤150㎡:3.0万元/户
建筑面积>150㎡:3.5万元/户
2. E级危房
建筑面积≤100㎡:3.0万元/户
100㎡<建筑面积≤120㎡:3.5万元/户
建筑面积>120㎡:4.0万元/户
三、补贴发放
补贴资金采取分 tranche 发放方式,分三个阶段发放:
1. 基础补贴:符合条件后一次性发放。
2. 工程主体验收补贴: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发放。
3. 工程竣工验收补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放。
四、其他事项
1. 补贴资金由镇原县财政专项拨付。
2. 补贴对象需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新建,并符合规划要求。
3. 违反有关规定的,将取消或追回补贴资金。
3、镇原县2022年农村危房新建补贴政策
镇原县2022年农村危房新建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1. 户籍在镇原县且符合“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标准的农村居民。
2. 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或者生活困难老年人的。
3. 现住房为无顶无墙、墙体倒塌或屋顶坍塌、严重损毁的危房。
二、补贴标准
符合补贴条件的家庭,可按以下标准享受建房补贴:
1. 低保户:每户补贴35000元。
2. 低保边缘户:每户补贴25000元。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受理: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 实地调查:村委会对申请家庭的房屋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房屋是否符合危房标准。
3. 审核批准:村委会将调查结果上报镇政府,由镇政府审核批准。
4. 拨付补贴:批准后,补贴资金将由财政部门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四、建房要求
1. 建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建筑标准和规范进行。
2. 房屋面积标准不超过120平方米,其中危房改造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3. 建房需具备采光、通风、排污等基本功能,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五、监督管理
1. 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
2. 建设部门负责建房质量的监督和验收。
3. 村委会负责申请材料的审核、实地调查和后期跟踪管理。
六、其他说明
1. 申请人不得重复享受政府其他危房改造补贴。
2. 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