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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宜兴市农村房屋改造(宜兴市农村农户建房规划管理办法)

  • 作者: 陈瑾舟
  • 来源: 投稿
  • 2024-05-27


1、无锡市宜兴市农村房屋改造

无锡市宜兴市农村房屋改造

近年来,无锡市宜兴市积极推进农村房屋改造工作,旨在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农村人居品质。

改造目标与措施

1. 目标:

- 改善农村房屋的居住条件和功能

-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生活质量

-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2. 措施:

- 出台政策法规,提供资金支持

- 制定改造标准,确保改造质量

- 加强管理监督,保障改造顺利进行

改造范围与内容

1. 改造范围:

- 危旧房屋

- 无居住条件的房屋

- 低矮简陋的房屋

2. 改造内容:

- 抗震加固和屋面修缮

- 室内外装修和功能完善

- 生活设施和卫生条件改善

- 庭院绿化和环境美化

改造效果与意义

1. 改造效果:

- 危旧房屋得到加固和修复

- 农村住宅居住条件得到提升

- 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2. 改造意义:

- 保障农村居民居住安全

- 促进农村宜居宜业发展

- 提升农村形象和吸引力

发展前景与展望

未来,无锡市宜兴市将继续加大农村房屋改造力度,重点改造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危旧房屋和无居住条件房屋。通过持续推进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品质,推动宜兴市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宜兴市农村农户建房规划管理办法

宜兴市农村农户建房规划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农户建房行为,确保农村住宅安全、美观、有序,促进宜兴市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宜兴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农户自建住宅。

三、规划原则

1. 遵循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农村住宅用地。

2.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

3. 尊重农村传统文化,继承地域特色。

4. 营造宜居舒适、安全绿色的农村生活环境。

四、审批程序

1. 农村农户建房前,应当向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建房用地证明;

- 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设计图纸;

- 其他有关材料。

2. 村(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3. 经村(居)委会审核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4. 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5. 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

五、设计标准

1. 农村农户自建住宅应当按照宜兴市现行的农村住房设计标准进行设计。

2. 农村农户自建住宅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

3. 农村农户自建住宅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相关要求。

六、监管措施

1.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市农村农户建房规划管理工作。

2.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农户建房规划管理工作。

3. 村(居)委会负责本村(居)内农村农户建房规划管理工作。

4.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农户建房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七、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的,由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本办法由宜兴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3、宜兴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宜兴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一、政策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宜兴市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家庭:

1. 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

2. 家庭住房为典型的危旧住房:房屋主体结构有裂缝、垮塌危险,屋顶破损、漏雨严重等;

3. 家庭经济困难,无能力自筹改造资金。

二、改造标准

改造标准为砖混结构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功能布局合理,符合农村居民生活习惯。改造内容包括:

1. 加固房屋主体结构,消除安全隐患;

2. 更换破损屋顶,防漏防潮;

3. 修缮外墙,粉刷装饰;

4. 改造室内布局,改善居住环境;

5. 安装基本配套设施,如水电、卫生等。

三、资金保障

改造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区)政府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

1.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每户不低于2万元。

2. 省市补助资金:每户不低于1万元。

3. 县(区)政府配套资金:每户不低于1万元。

4. 家庭自筹资金:原则上不低于改造总造价的10%。

四、改造程序

1. 家庭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材料。

2. 初审:村(居)委会初审家庭申请,核实家庭情况和住房状况。

3. 现场勘查:县(区)住房保障部门组织人员对申请家庭住房进行现场勘查,评估改造必要性和改造方案。

4. 审核批准: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和勘查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改造户数和改造方案。

5. 施工改造:改造施工由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进行。

6. 验收交付:改造完成后,由县(区)住房保障部门组织验收,符合标准后交付改造家庭使用。

五、政策解读

宜兴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旨在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住房安全和居住条件。通过危房改造,不仅能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也能提升农村地区的整体面貌。符合条件的家庭应积极申请改造,享受政策带来的惠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