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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古田县申请旧房改造(古田县旧城改造规划什么时候)

  • 作者: 张南湘
  • 来源: 投稿
  • 2024-05-14


1、福建古田县申请旧房改造

福建古田县旧房改造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为古田县户籍居民或持有效居住证的非户籍人员。

2. 所申请改造的房屋为自有产权住房,产权清晰。

3. 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居住条件差等需要改造的问题。

4. 符合古田县旧房改造政策要求。

二、申请材料

1. 旧房改造申请表(可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领取)

2. 房产证或产权证明

3. 身份证或户口本

4. 旧房改造方案(可聘请专业人员或自行设计)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安全鉴定报告、居住困难证明等)

三、申请流程

1. 前往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交申请材料。

2. 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

3. 初审合格后,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送街道办或乡镇政府。

4. 街道办或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勘查。

5. 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古田县住建局。

6. 古田县住建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请材料和现场情况进行审核和评审。

7. 评审通过后,由古田县政府确定改造名单。

四、改造资金

旧房改造资金由政府补助、申请人自筹和社会力量参与三部分构成。具体补助标准和申请人自筹比例根据各级政府政策而定。

五、改造标准

旧房改造应符合国家及古田县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主要包括:

1. 安全性改造:加强房屋结构、消除安全隐患。

2. 功能性改造:改善居住环境,满足基本居住需求。

3. 适老化改造:为特殊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提供适宜的居住条件。

六、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2. 旧房改造应按照批准的改造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动。

3. 申请人需自觉维护改造成果,保持房屋安全和整洁。

4. 符合条件但暂未纳入改造名单的申请人,可持续关注政府相关政策和通知。

2、古田县旧城改造规划什么时候

古田县旧城改造规划实施计划

为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质量,古田县政府制定了旧城改造规划,旨在焕新城市面貌,打造宜居、繁荣的城市新格局。

规划内容

1. 改造范围

旧城改造范围包括古田县城关镇现有城区,以东至新城大道,南至南环路,西至西环路,北至北环路为界。

2. 改造目标

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提升环境品质

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资源

促进经济发展和居民就业

3. 改造内容

拆除违章建筑,整治背街小巷

修建和完善市政道路、排水系统

建设绿地公园,优化景观环境

提升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

发展特色商业和旅游业

实施计划

1. 征收拆迁

旧城改造涉及房屋征收和拆迁工作。政府将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拆迁补偿标准,保障拆迁户合法权益。

2. 基础设施建设

旧城改造将重点建设市政道路、排水系统、绿地公园等基础设施,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宜居度。

3. 历史文化保护

古田县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改造过程中,将保护和利用历史建筑、遗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城市历史文化脉络。

4. 产业发展

旧城改造将依托历史文化资源和地理优势,发展特色商业、文化旅游等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和居民就业。

古田县旧城改造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通过实施该规划,古田县将焕发新的生机,成为一个更加宜居、繁荣、富有文化底蕴的现代化城市。

3、福建古田县申请旧房改造条件

福建古田县旧房改造申请条件

一、房屋基本条件

1. 必须是符合《福建省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定义的农村危旧房。

2. 房屋已竣工并使用满30年。

3. 房屋结构安全有一定隐患,但经过改造后能够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二、申请人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古田县户籍居民。

2. 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低收入家庭标准。

3. 申请人家庭拥有被改造房屋的所有权。

三、改造范围

1. 屋面和外墙改造:包括更换或修缮屋顶、修缮外墙、更换门窗等。

2. 室内装修改造:包括拆除旧装修、重新装修、安装水电暖等。

3. 基础设施改造:包括改造或新建厨房、卫生间、污水处理系统等。

四、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政府提出改造申请。

2. 乡镇(街道)政府组织人员对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和评估。

3. 乡镇(街道)政府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4. 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和房屋进行审查。

5.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将发放改造许可证。

五、改造资金

1. 政府财政补贴:按照改造房屋面积和改造标准发放补贴。

2. 村集体资金支持:村集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资金支持。

3. 个人自筹:申请人需自筹改造费用的一部分。

六、改造监管

1. 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改造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2. 乡镇(街道)政府负责监督改造工程质量。

3. 申请人负责工程的验收和使用管理。

注意:具体改造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请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