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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农村旧房改造(四川省巴中市农村旧房改造最新消息)

  • 作者: 王颜汐
  • 来源: 投稿
  • 2024-10-13


1、四川省巴中市农村旧房改造

四川省巴中市农村旧房改造

I. 背景

四川省巴中市地处川东北,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地区。近年来,该市农村旧房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村民居住安全和生活质量。

II. 改造举措

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巴中市出台了系列旧房改造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1. 危房改造:对贫困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危旧房屋进行改造,保障基本居住安全。

2. 风貌改造:对村庄整体风貌进行规划,统一外立面设计,提升村容村貌。

3. 功能完善:改造过程中注重功能完善,增设厨房、卫生间等基本设施,提高居住舒适度。

4. 产业支撑:鼓励发展农家乐、民宿等乡村旅游产业,为改造后的房屋提供产业支撑。

5. 补贴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改造户给予补贴,减轻改造负担。

III. 成效显著

截至目前,巴中市已完成多批次农村旧房改造项目,惠及数万户村民。改造后的房屋不仅满足了基本的居住需求,还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了村民生活质量。

IV. 未来展望

未来,巴中市将继续加大农村旧房改造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通过实施旧房改造,巴中市将为村民创造更加安全、舒适、宜居的居住空间,提升农村整体发展水平,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2、四川省巴中市农村旧房改造最新消息

四川巴中农村旧房改造迎新进展

1. 改造项目启动

巴中市启动了农村旧房改造项目,旨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2. 改造范围

改造范围覆盖全市18个县(市、区),重点改造危旧房、空心房和闲置房屋。

3. 改造标准

改造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房屋情况制定,主要包括屋顶修缮、外墙粉刷、门窗更换、室内装修等。

4. 资金来源

改造资金主要来自政府财政、社会捐赠和村民自筹。其中,政府财政拨款占60%,村民自筹占20%,社会捐赠占20%。

5. 监督管理

巴中市成立了农村旧房改造工作专班,负责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改造质量和效果。

6. 实施进度

目前,巴中市农村旧房改造项目正在稳步推进。部分村庄已完成改造,村民生活环境显著改善。

7. 惠民效果

旧房改造不仅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还盘活了农村空闲资源,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同时,也增强了村民归属感和幸福感。

3、四川省巴中市农村旧房改造政策文件

四川省巴中市农村旧房改造政策文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村住房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巴中市人民政府制定本政策。

一、改造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巴中市行政区域内具备以下条件的农村居民自有旧房:

1. 建成时间超过20年,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为D级及以上,且符合改造技术标准;

2. 符合当地村庄规划,不影响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

3. 已取得合法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明;

4. 无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未被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二、改造方式

改造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翻建:将旧房拆除后,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划要求进行重建。

2. 加固:对旧房进行整体结构加固、外墙保温、屋顶防漏等改造,提升房屋的安全性、耐用性和居住舒适度。

3. 局部改造:对旧房的屋顶、墙体、门窗等局部进行改造,改善房屋的居住性能。

4. 风貌改造:对旧房的外立面、围墙、院落等进行改造,提升村庄整体风貌。

三、改造标准

改造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安全耐用:改造后的房屋结构安全可靠,墙体坚固耐用,屋顶防漏保温效果良好。

2. 功能齐全:改造后的房屋应具备基本的生活功能,包括卧室、厨房、卫生间等。

3. 美观宜居:改造后的房屋外观美观大方,居住环境舒适宜人。

4. 节能环保:改造后的房屋应采用节能材料和技术,提高建筑的节能环保性能。

四、改造资金

改造资金由政府补助、农民自筹和社会力量投入等多种方式筹集。

1. 政府补助

各级政府将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对符合条件的旧房改造给予一定补助。

2. 农民自筹

农民应积极参与旧房改造,自筹资金用于改造费用。

3. 社会力量投入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旧房改造,通过捐赠、投资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

五、改造程序

改造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申请:有改造意愿的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

2. 评估:村委会组织专业人员对旧房进行评估,确定改造方案和补助金额。

3. 审核:镇人民政府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

4. 改造:农户按照审核通过的改造方案进行旧房改造。

5. 验收:改造完成后,村委会组织专业人员对改造后的房屋进行验收。

六、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发改等部门负责农村旧房改造工作的监督管理。

1. 资金管理

严格管理改造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技术指导

各级政府应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改造质量。

3. 质量监管

加强改造质量监管,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技术标准。

4. 后期维护

改造后的房屋由农户负责日常维护,各级政府应定期检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房屋安全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