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四川广汉市新农村建房政策(四川广汉市新农村建房政策最新消息)

  • 作者: 马芊桐
  • 来源: 投稿
  • 2024-09-30


1、四川广汉市新农村建房政策

四川广汉市新农村建房政策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农民居住环境。

2. 遵循绿色发展理念,推广节能环保建材。

3. 规范建房行为,确保质量安全。

4. 因地制宜,尊重地方传统文化。

二、建房范围

1. 符合《四川省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广汉市新农村发展规划》的村庄。

2. 需要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的农民。

三、建房标准

1. 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150平方米,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2. 层数:一般为一层或二层,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

3. 设计风格:应符合地方传统文化和现代审美要求。

4. 材料选择: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抗震防灾的建筑材料。

四、申请程序

1. 农民提交建房申请书至村委会。

2. 村委会审核并公示建房申请。

3. 乡(镇)政府组织技术人员现场勘验,出具用地证明。

4.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房申请。

五、扶持政策

1. 补助:符合条件的农民可获得建房补助,补助力度根据房屋面积和建筑标准确定。

2. 技术指导: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免费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服务。

3. 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民发放建房贷款,提供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六、其他规定

1. 建房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消防和环保规定。

2. 农民自建房屋应纳入统一管理,定期接受检查。

3. 违反建房政策的农民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四川广汉市新农村建房政策最新消息

四川广汉市新农村建房政策最新消息

一、政策背景

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广汉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旨在引导和规范农村住房建设,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政策内容

1. 住房面积标准

每户农村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其中首层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2. 宅基地管理

(1)宅基地原则上按村民户籍核定。

(2)每户村民一般可分得宅基地一处。

(3)分得宅基地后,村民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或买卖。

3. 建房审批

村民建房需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报乡(镇)政府审批。

4. 建材要求

农村住房建设应符合国家、省、市的工程质量标准,优先使用本地产的环保建材。

5. 安全保障

农村住房建设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防雷等设施。

三、奖励措施

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建房户,广汉市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1)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

(2)免费提供建材。

(3)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

四、监督管理

广汉市将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政策规定行为进行处罚。

5. 其他注意事项

(1)该政策适用于广汉市所有农村地区。

(2)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四川广汉市新农村建房政策是什么

广汉市新农村建房政策

1. 建房范围

广汉市的新农村建房政策适用于本市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村民:

以农业为主业,在农村居住的本市户籍村民;

非本市户籍但已在农村居住且有合法身份证明的村民。

2. 建房标准

面积:单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高度:两层及以下;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建筑标准规范;

外观:符合当地传统民居建筑风格或规划部门要求。

3. 建房审批

村民建房需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

农业户口证明;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

建房平面图和立面图。

村委会审核同意后,由村民本人向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批申请。

镇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后,发放《农村居民建房许可证》。

4. 建房优惠政策

补助资金:符合建房标准且经审批的村民,可获得市、镇、村三级政府的补助资金。

贷款贴息:符合条件的村民建房,可申请国家和地方的建房贴息贷款。

税收减免:建房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可享受减免。

5. 监督管理

村委会负责监督村民建房行为,确保建房符合审批要求。

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建房工作,对违规建房行为进行查处。

市住建局负责对建房质量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