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沂南县农村建房(2021沂南县农村建房补贴政策)
- 作者: 张苏酥
- 来源: 投稿
- 2024-08-05
1、2021沂南县农村建房
2021沂南县农村建房指南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建房的需求日益旺盛。为规范农村建房行为,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沂南县出台了《2021年沂南县农村建房管理办法》,对农村建房的规划、申请、审批、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规划审批
1. 规划选址
规划选址应符合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选择村庄建成区内,不得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区等禁止建房区域。
2. 申请建房
建房申请人应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农村建房申请表》
身份证复印件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建房同意书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3. 审批程序
村委会受理申请后,将材料报送乡镇建设管理所。建设管理所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农村建房许可证》。
二、施工管理
1. 基础要求
建房采用框架结构,主框架钢筋混凝土浇筑。
墙体采用砖混或钢筋混凝土结构。
屋顶采用钢结构或木结构,屋面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2. 安全保障
施工过程必须聘请具有资质的施工队。
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安全防护装备。
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坠落、触电等事故发生。
3. 质量监督
乡镇建设管理所对建房工程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建房申请人可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三、验收交付
1. 竣工验收
建房完成后,建房申请人应向乡镇建设管理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建设管理所会同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状况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发放《农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2. 交付使用
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后,建房申请人方可交付使用。
在交付使用前,建房申请人应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对房屋的日常维护和安全使用进行指导。
按照《2021年沂南县农村建房管理办法》,规范农村建房行为,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助力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
2、2021沂南县农村建房补贴政策
2021沂南县农村建房补贴政策全面解析
一、补贴对象
1. 本县户籍的农村居民
2. 在本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新居室
3. 符合沂南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和规划要求
二、补贴标准
1. 每户补助标准为5000元
2. 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每户补贴增加2000元
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
出现重大疾病
因房屋改造或翻建需拆除原有房屋
三、申请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
2. 村委会初审后,报送镇人民政府
3. 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后,将审核合格的农户名单报县财政局
5. 县财政局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农户账户
四、其他事项
1. 补贴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2. 已享受其他建房补贴政策的农户,不得重复享受本政策补贴
3. 补贴资金用于建设新居室,包括主体结构、内外墙面粉刷、屋顶防水、门窗安装等
4. 符合条件的农户可咨询当地村委会或镇人民政府了解具体申请程序和相关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