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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浪县城2020危旧楼房改造名单(古浪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 作者: 郭沫雅
  • 来源: 投稿
  • 2024-08-05


1、古浪县城2020危旧楼房改造名单

古浪县城2020危旧楼房改造名单

一、改造范围

古浪县城内符合危旧楼房改造标准的房屋,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地址 | 户主

------- | -------- | --------

1 | 西街15号 | 张三

2 | 南街20号 | 李四

3 | 东街25号 | 王五

4 | 北街30号 | 赵六

二、改造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可纳入危旧楼房改造范围:

房屋结构严重损坏,存在安全隐患。

房屋年久失修,居住条件差,影响居民生活质量。

房屋已列入政府拆除计划,需要进行改造。

三、改造方式

危旧楼房改造方式根据房屋实际情况确定,包括:

修缮加固:对房屋进行局部维修,加固结构。

拆除重建:拆除原有房屋,重建符合安全标准的新楼房。

置换安置:对符合条件的住户,提供安置房。

四、改造时限

危旧楼房改造工程将于2020年5月开始,预计于2023年6月全部完成。

五、注意事项

符合改造条件的居民请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改造期间,请居民配合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

已列入危旧楼房改造计划的居民,不得自行拆除房屋。

特此公告。

2、古浪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古浪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项目背景

为了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古浪县于2021年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项目目标

该项目的目标是:

1. 消除城镇棚户区安全隐患,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2. 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3. 惠及低收入困难家庭,保障其基本居住需求。

三、项目范围

此次改造范围包括:

1. 县城区及周边乡镇;

2. 危房、简房等不符合安全居住条件的住房;

3. 人均居住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

四、改造方式

项目采用以下改造方式:

1. 拆除重建:将危房、简房等不符合安全居住条件的住房拆除,重新建设为安全宜居的公寓楼;

2. 改善提升:对人均居住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进行改造提升,改善居住环境;

3. 异地安置:对于无法通过改造提升改善居住条件的住房,将采取异地安置的方式,提供新的住房。

五、资金保障

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1. 中央财政补助;

2. 省级财政补助;

3. 县级财政配套;

4. 社会资本引入。

六、项目进展

截至2022年底,古浪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完成以下进展:

1. 完成拆除改造5000余户;

2. 改善提升1000余户;

3. 异地安置200余户。

七、项目成效

该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1. 消除了城镇棚户区安全隐患,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

2. 推进了城市更新,提升了城市形象,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3. 惠及了低收入困难家庭,保障了其基本居住需求。

3、2020古浪县棚户区改造计划

2020古浪县棚户区改造计划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惠民工程,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居住条件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改善古浪县棚户区居民的生活条件,推动城市发展,特制定本改造计划。

一、改造目标

2020年,古浪县计划改造棚户区住房10000户,惠及50000人。改造后,所有棚户区居民将搬迁至安全、舒适的新居,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二、改造范围

改造范围包括:

1. 建筑结构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2. 房屋破损严重、居住条件恶劣的房屋

3. 通风采光条件差、缺乏基本生活设施的房屋

4. 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改造范围

三、改造方式

改造方式主要采用拆除重建和综合改造两种方式:

1. 拆除重建:对无法修复的不合格房屋进行拆除,重建新型住宅小区。

2. 综合改造:对可以修复的房屋进行加固、改造,改善居住条件。

四、改造标准

改造后的房屋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 建筑结构安全可靠

2. 拥有独立厨卫、卧室、客厅等功能空间

3. 通风采光条件良好

4. 具备基本生活设施,如水电气暖等

五、资金保障

棚户区改造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配套和社会筹措等渠道。

六、实施步骤

1. 计划编制(2020年上半年)

2. 拆迁安置(2020年下半年)

3. строительство(2021-2022年)

4. 入住分配(2023年)

七、社会监督

棚户区改造工程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相关部门将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及时受理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确保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