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浪县城2020危旧楼房改造名单(古浪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 作者: 郭沫雅
- 来源: 投稿
- 2024-08-05
1、古浪县城2020危旧楼房改造名单
古浪县城2020危旧楼房改造名单
一、改造范围
古浪县城内符合危旧楼房改造标准的房屋,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地址 | 户主
------- | -------- | --------
1 | 西街15号 | 张三
2 | 南街20号 | 李四
3 | 东街25号 | 王五
4 | 北街30号 | 赵六
二、改造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可纳入危旧楼房改造范围:
房屋结构严重损坏,存在安全隐患。
房屋年久失修,居住条件差,影响居民生活质量。
房屋已列入政府拆除计划,需要进行改造。
三、改造方式
危旧楼房改造方式根据房屋实际情况确定,包括:
修缮加固:对房屋进行局部维修,加固结构。
拆除重建:拆除原有房屋,重建符合安全标准的新楼房。
置换安置:对符合条件的住户,提供安置房。
四、改造时限
危旧楼房改造工程将于2020年5月开始,预计于2023年6月全部完成。
五、注意事项
符合改造条件的居民请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改造期间,请居民配合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
已列入危旧楼房改造计划的居民,不得自行拆除房屋。
特此公告。
2、古浪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古浪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项目背景
为了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古浪县于2021年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项目目标
该项目的目标是:
1. 消除城镇棚户区安全隐患,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2. 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3. 惠及低收入困难家庭,保障其基本居住需求。
三、项目范围
此次改造范围包括:
1. 县城区及周边乡镇;
2. 危房、简房等不符合安全居住条件的住房;
3. 人均居住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
四、改造方式
项目采用以下改造方式:
1. 拆除重建:将危房、简房等不符合安全居住条件的住房拆除,重新建设为安全宜居的公寓楼;
2. 改善提升:对人均居住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进行改造提升,改善居住环境;
3. 异地安置:对于无法通过改造提升改善居住条件的住房,将采取异地安置的方式,提供新的住房。
五、资金保障
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1. 中央财政补助;
2. 省级财政补助;
3. 县级财政配套;
4. 社会资本引入。
六、项目进展
截至2022年底,古浪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完成以下进展:
1. 完成拆除改造5000余户;
2. 改善提升1000余户;
3. 异地安置200余户。
七、项目成效
该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1. 消除了城镇棚户区安全隐患,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
2. 推进了城市更新,提升了城市形象,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3. 惠及了低收入困难家庭,保障了其基本居住需求。
3、2020古浪县棚户区改造计划
2020古浪县棚户区改造计划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惠民工程,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居住条件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改善古浪县棚户区居民的生活条件,推动城市发展,特制定本改造计划。
一、改造目标
2020年,古浪县计划改造棚户区住房10000户,惠及50000人。改造后,所有棚户区居民将搬迁至安全、舒适的新居,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二、改造范围
改造范围包括:
1. 建筑结构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2. 房屋破损严重、居住条件恶劣的房屋
3. 通风采光条件差、缺乏基本生活设施的房屋
4. 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改造范围
三、改造方式
改造方式主要采用拆除重建和综合改造两种方式:
1. 拆除重建:对无法修复的不合格房屋进行拆除,重建新型住宅小区。
2. 综合改造:对可以修复的房屋进行加固、改造,改善居住条件。
四、改造标准
改造后的房屋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 建筑结构安全可靠
2. 拥有独立厨卫、卧室、客厅等功能空间
3. 通风采光条件良好
4. 具备基本生活设施,如水电气暖等
五、资金保障
棚户区改造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配套和社会筹措等渠道。
六、实施步骤
1. 计划编制(2020年上半年)
2. 拆迁安置(2020年下半年)
3. строительство(2021-2022年)
4. 入住分配(2023年)
七、社会监督
棚户区改造工程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相关部门将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及时受理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确保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