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购房补贴发放细则(安庆购房补贴发放细则文件)
- 作者: 郭谨川
- 来源: 投稿
- 2024-11-07
1、安庆购房补贴发放细则
安庆购房补贴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1. 在安庆市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个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本地户籍家庭;
- 在安庆市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 1 年的外地户籍家庭。
二、补贴标准
1. 补贴标准按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补贴 200 元,最高补贴额度为 20000 元。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需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完成网签备案;
2. 申请人家庭所有成员在安庆市区内无其他住房;
3. 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低于一定标准(具体标准视当年实际情况而定)。
四、申请流程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商品房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 提交以下材料:
- 购房合同和网签备案信息;
- 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 收入证明或家庭财产证明;
- 其他相关材料(如有需要)。
五、审核发放
1.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 审核通过后,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账户。
六、监督管理
1. 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补贴发放进行监督管理;
2. 申请人对补贴使用进行承诺,如有违规行为,将追回已发放补贴。
2、安庆购房补贴发放细则文件
安庆购房补贴发放细则文件
一、补贴对象
1. 符合安庆市户籍管理规定,具有安庆市户籍的居民。
2. 在安庆市范围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
二、补贴标准
1. 家庭成员(含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在安庆市无自有住房或已出售唯一住房的,补贴标准为购房总价的1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 家庭成员(含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在安庆市只有一套自有住房的,补贴标准为购房总价的5%,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申请条件
1. 符合补贴对象要求。
2. 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款。
3. 已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4. 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申请流程
1. 符合条件的购房居民向购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进行初审。
3. 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复核。
4. 复核通过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房居民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申请材料
1. 购房补贴申请表。
2. 户口簿复印件。
3. 身份证明复印件。
4. 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 首付款收据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6. 房屋预售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复印件。
7. 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六、其他事项
1. 购房居民应在购房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提出补贴申请。
2. 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补贴资格。
3. 补贴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将追回补贴资金。
4. 本细则由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3、安庆购房补贴发放细则公示
安庆购房补贴发放细则公示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吸引人才落户,现制定安庆市购房补贴发放细则,具体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具有购房资格的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
二、补贴标准
根据学历、户籍类型不同,补贴标准如下:
1. 大专及以上学历,本市户籍:5万元
2. 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本市户籍:3万元
3. 高级技工学校学历,本市户籍:3万元
4. 高级技工学校学历,非本市户籍:2万元
5. 复员转业军人:5万元
三、申报条件
1. 具有购房资格,且在安庆市范围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
2. 已取得购房合同及相关票据。
3. 符合购房补贴发放对象要求。
4.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证、户口本、退伍证等)。
四、申报程序
1. 购房者向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 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购房者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房屋产权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相关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发放购房补贴。
五、发放方式
购房补贴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六、其他事项
1. 本细则由安庆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负责解释。
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