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天津市装修时间国家规定2020)
- 作者: 朱星睿
- 来源: 投稿
- 2024-06-26
1、天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天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解读
一、管理范围
《天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
二、主管部门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天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
三、资质要求
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
四、报建程序
1. 申请人到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许可证》。
2. 提交《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许可证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明、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程验收资料等材料。
3. 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的,颁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许可证》。
五、施工管理
1.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和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
2. 使用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
3.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六、验收和备案
1. 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2. 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验后,颁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竣工验收合格证》。
七、监督检查
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定期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八、法律责任
违反《管理办法》的,由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2、天津市装修时间国家规定2020
天津市装修时间国家规定 2020
一、背景
针对居家生活噪音污染问题,国家住建部颁布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其中对住宅装修施工时间及时段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规定内容
1. 施工时间
天津市规定,住宅装修施工时间不得早于上午8时,不得迟于晚上18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全天禁止施工。
2. 特殊情况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施工时间的,需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并取得同意。
3. 处罚措施
违反规定擅自施工的,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罚款。
三、注意事项
1. 邻里沟通
在装修前,与楼上楼下及邻居做好沟通,告知装修时间,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2. 材料选择
选用隔音效果好的装修材料,如隔音棉、隔音板等,减少噪音对邻里的影响。
3. 施工规范
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进行装修,避免因施工不当造成的噪音污染。
四、其他规定
除施工时间规定外,天津市还制定了以下相关规定:
装修垃圾不得乱堆乱放,应及时清理至指定垃圾点。
装修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应按规定排入污水管网。
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劣质或有害材料。
五、
遵守装修时间国家规定,不仅可以避免邻里纠纷,还能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广大市民在装修时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构建和谐文明的社区生活。
3、天津市2021年装修规定
天津市 2021 年装修规定
为保障天津市居民的居住安全和生活环境,规范装修行为,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 2021 年颁布了《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以下为该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装修主体
1. 住宅的所有人、使用人。
2. 委托他人装修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装修许可
1. 高层、超高层建筑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2. 涉及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外立面或者影响公共安全、公共设施的需取得施工许可证。
三、装修材料
1. 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标准。
2. 禁止使用甲醛释放量超标、易燃、有毒有害等材料。
四、装修施工
1. 禁止在承重墙、剪力墙、柱、梁等结构部位拆除、改动。
2. 禁止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管道设施、电气系统等公共设施。
3. 产生噪声的装修施工应避开休息时段。
五、装修验收
1. 装修完成后,需由持证验收机构进行验收。
2. 验收合格后,需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六、装修违法行为
1. 未取得装修许可擅自装修。
2. 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违规施工。
3. 产生噪声扰民。
七、法律责任
违反本规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旨在保障天津市居民的居住安全和生活环境,规范装修行为,营造和谐有序的居住空间。居民和装修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规定,共同营造安心、舒适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