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四川定额防水计算规则(四川20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 作者: 朱霖沁
  • 来源: 投稿
  • 2024-06-25


1、四川定额防水计算规则

四川定额防水计算规则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四川省各类建筑物的防水工程定额计算。

2. 基本原则

根据实际工程量和定额单价计算防水工程费用。

严格执行四川省定额标准和技术规范。

充分考虑防水工程的材料、工艺、劳动强度等因素。

3. 计算方法

防水工程费用按以下公式计算:

防水工程费用 = 防水面积 × 定额单价 × 调整系数

4. 防水面积的确定

防水面积按以下公式计算:

屋面防水面积: 屋面投影面积 + 屋檐投影面积 × 系数 (一般为0.5-0.7)

墙面防水面积: 墙面垂直投影面积 + 地下埋藏深度 × 系数 (一般为0.5-0.7)

地下室防水面积: 地下室底板面积 + 墙面垂直投影面积 + 天窗投影面积

5. 定额单价的选择

定额单价根据防水材料、工艺、使用环境等因素选择。

6. 调整系数的确定

调整系数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调整。常见调整系数包括:

材料调整系数: 不同材料的单价调整系数。

工艺调整系数: 复杂工艺的单价调整系数。

高度调整系数: 高空作业的单价调整系数。

7. 其他规定

防水工程费用一般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防水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要求。

2、四川20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四川20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一、

《四川省建筑安装工程定额》(以下简称《定额》)是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的组成部分,适用于四川省境内的各类建筑安装工程的造价确定。

二、定额说明

1. 定额的范围

《定额》包括土建、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装修、园林绿化等工程的定额。其中,土建定额按工程类别分为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工程和交通工程等;安装定额按工程系统分为给排水、暖通、电气、电梯、消防、煤气等。

2. 定额的组成

《定额》由工程量清单、单价和费率表组成。工程量清单列出了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和工程量;单价是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量造价;费率表包括人工费率、材料费率和机械费率。

3. 定额的计算方法

《定额》是定额综合法和实物量法相结合编制的。对可直接套用的工程项目,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进行计算;对非直接套用或不包含在《定额》中的工程项目,需要通过实物量法进行计算。

三、计算规则

1. 人工费的计算

人工费按定额中的人工费率与工程量的乘积计算。

2. 材料费的计算

材料费按定额中的材料费率与工程量的乘积计算。

3. 机械费的计算

机械费按定额中的机械费率与工程量的乘积计算。

4. 其他费用的计算

其他费用包括辅助材料费、工具使用费、临时设施费等,按定额中的费率或规定进行计算。

5. 总价的计算

工程的总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其他费用之和计算得到。

四、注意事项

1. 定额的适用范围

《定额》仅适用于四川省境内的工程造价确定。其他省份或地区工程造价的确定,应以当地颁布的定额为准。

2. 定额的调整

《定额》随着工程技术、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的变化需要进行调整。请关注四川省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定额调整信息。

3. 工程造价的确定

工程造价的确定应在《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3、四川2020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四川2020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一、

《四川省2020年省级工程造价定额》(以下简称《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工程造价定额编制规定》编制的,适用于四川省2020年度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造价确定。

二、定额编制依据

《定额》主要依据《国家工程量清单规范》(GB50328-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GB50356-2018)以及四川省工程造价管理相关规定编制。

三、定额内容

《定额》包括土方工程、水利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及燃气工程等专业工程定额。

四、定额计算规则

1. 人工费计算

人工费按施工组织设计或工程预算书确定的人工数量,乘以相应的工种人工单价计算。

2. 材料费计算

材料费按施工组织设计或工程预算书确定的材料数量,乘以相应的材料单价计算。

3. 机械费计算

机械费按施工组织设计或工程预算书确定的机械台班数,乘以相应的机械台班单价计算。

4. 其他直接费计算

其他直接费按施工组织设计或工程预算书确定的辅助材料数量、工机具使用费、周转材料损耗费等费用计算。

5. 间接费计算

间接费按直接费合计数的一定比例计算,比例由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注意事项

1. 使用《定额》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定额》未包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应参照有关市场资料或行业标准另行定价。

3. 《定额》使用解释权归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