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农村空置房拆除政策(启东农村拆房补偿标准2020年)
- 作者: 张茉荀
- 来源: 投稿
- 2024-06-06
1、启东农村空置房拆除政策
启东农村空置房拆除政策解析
1. 背景和目的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人口不断流失,致使农村出现大量空置房。为了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启东市出台了农村空置房拆除政策。
2. 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启东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空置房。农村空置房是指以下房屋:
连续空置超过3年的房屋;
房屋结构严重受损,无法居住的房屋;
危房改造后的空置房屋。
3. 拆除标准
农村空置房的拆除标准主要包括:
房屋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平房;
房屋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楼房;
房屋结构严重受损,影响周围住房安全。
4. 拆除补贴
对符合拆除标准的农村空置房,政府会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根据房屋面积、结构类型和拆除难度等因素确定。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平房:每平方米150元
楼房:每平方米200元
5. 拆除程序
农村空置房拆除程序主要包括:
村民提出拆除申请;
镇政府组织评估和确定拆除标准;
符合条件的房屋由政府组织拆除;
发放拆除补贴。
6. 注意事项
拆除农村空置房需要经过村民同意;
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须妥善处理;
拆除补贴由政府统一发放。
2、启东农村拆房补偿标准2020年
启东农村拆房补偿标准2020年
启东市位于江苏省东北部,地处长江出海口,经济发达。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2020年启东市出台了新的农村拆房补偿标准。
补偿原则
农村拆房补偿遵循以下原则:
1. 依法征拆,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2. 区别对待,根据房屋类型和用途给予不同补偿。
3. 公平公正,补偿标准公开透明。
补偿标准
住宅
住宅补偿标准为:
普通住宅:每平方米1800元
楼房:每平方米2400元
别墅: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附属房屋
厨房:每平方米900元
厕所:每平方米600元
仓库:每平方米800元
土地
宅基地:每平方米1200元
耕地:根据地块级别确定
其他补偿
搬迁费:每户5000元
安置费:根据安置房情况协商确定
临时安置费:每天50元
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安置补偿相结合。村民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货币补偿或安置补偿。
补偿程序
农村拆房补偿程序如下:
1. 发布征收公告
2. 房屋丈量评估
3. 补偿协商
4. 签订补偿协议
5. 发放补偿款或安置安置房
注意事项
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村民应及时了解征收信息,积极参与评估协商。
补偿款和安置房应由政府指定的部门发放或提供。
3、启东农村空置房拆除政策最新
启东农村空置房拆除政策最新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启东市农村地区空置房数量不断增加,成为影响乡村振兴和安全隐患。为了规范空置房管理,促进乡村发展,启东市制定出台了《启东市农村空置房拆除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拆除范围
根据《管理办法》,下列空置房应当拆除:
1. 所有权人放弃产权或无继承人的;
2. 长期无人居住,房屋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
3. 违反法律法规或村规民约,存在非法用途或危害社会治安的;
4. 影响公共利益建设或规划实施的;
5. 其他应当拆除的情形。
三、拆除程序
1. 申报登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小组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拆除空置房。
2. 调查核实: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拆除的空置房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拆除范围和原因。
3. 通知催告:乡(镇)人民政府向空置房所有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出拆除通知,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4. 强制拆除:如收到拆除通知后,所有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不自行拆除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四、补偿标准
对符合拆除条件的空置房,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房屋状况、拆除费用和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补偿。补偿标准按照政府指导价进行核定,具体补偿金额由乡(镇)人民政府与所有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协商确定。
五、其他规定
1. 责任分工: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农村空置房拆除工作,村(居)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 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空置房拆除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拆除工作依法合规进行。
3. 违法处罚:违反《管理办法》规定,拒不拆除空置房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