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最新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黄冈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
- 作者: 朱宁希
- 来源: 投稿
- 2024-04-18
1、黄冈最新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
黄冈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
为规范和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黄冈市政府专门制定了《黄冈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旨在对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操作程序和相关事项进行详细说明,指导相关部门和被征收人依法有序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一、房屋征收程序
1. 征收决定
征收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或公共利益需要,制定房屋征收方案并报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2. 公告与听证
征收部门在征收决定作出后15日内,在征收范围内公告征收决定,并组织听证会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
二、补偿标准和方式
1. 补偿标准
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其他补偿费用。具体补偿标准由市级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制定。
2. 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产权置换等。被征收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补偿方式。
三、补偿协议的签订
1. 协议签订
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对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后,应当及时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明确补偿金额、补偿方式、搬迁期限等事项。
2. 协议内容
补偿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被征收房屋的坐落、面积、权属状况等基本信息;
补偿标准和金额;
补偿方式;
搬迁期限和安置方式;
其他约定事项。
四、房屋交付和搬迁
1. 房屋交付
被征收人应当按照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腾空并交付征收房屋。
2. 搬迁安置
征收部门应当协助被征收人进行搬迁并提供必要的安置服务,包括安置住所、生活保障等。
五、争议解决
1. 行政复议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2. 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补偿行政决定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六、注意事项
1. 依法征收
房屋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进行,不得违法征收或强拆。
2. 保障被征收人权益
征收部门应当充分尊重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补偿公平合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
3. 阳光透明
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应当公开透明,被征收人有权了解征收相关事项并参与征收进程。
4. 及时处置争议
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和处理被征收人的诉求,妥善解决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