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危房翻建申请书(危房翻新申请书批文下来有效期多少)
- 作者: 刘伊湉
- 来源: 投稿
- 2024-10-22
1、浙江省危房翻建申请书
浙江省危房翻建申请书
一、基本信息
1. 申请人姓名:
2.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3. 申请人联系方式:
4. 申请人家庭住址:
5. 申请翻建房屋地址:
二、房屋现状
1. 房屋建造时间:
2. 房屋结构:
3. 房屋面积:
4. 房屋居住人数:
5. 房屋损坏情况:
三、翻建计划
1. 翻建房屋面积:
2. 翻建房屋结构:
3. 翻建房屋用途:
4. 翻建房屋预算:
5. 翻建计划完成时间:
四、申请理由
1. 原有房屋损坏严重,已无法满足居住安全需求。
2. 原有房屋居住条件差,影响申请人家庭生活质量。
3. 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自行翻建房屋。
4. 翻建房屋有利于改善社区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五、附件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房屋损坏情况证明(由相关部门出具)
3.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低保证、贫困证明等)
4. 翻建房屋设计方案及预算
六、申请人承诺
1. 本申请中的信息真实准确。
2. 申请人将按照批准的翻建计划进行房屋翻建。
3. 申请人将承担房屋翻建的所有费用。
4. 申请人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房屋翻建验收。
七、申请日期:
八、申请人签字:
2、危房翻新申请书批文下来有效期多少
危房翻新申请书批文有效期
1. 有效期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危房翻新申请书批文一般具有以下有效期:
自审批之日起6个月
自项目开工之日起2年
2. 超过有效期处理
若未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或者工程未按计划完成,批文将自动失效。申请人需重新提交申请并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3. 延期申请
在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在批文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提交延期申请。审批机关核实申请材料并做出是否延期的决定。
4. 注意要点
申请人应及时查看批文,确认有效期起止时间。
在有效期内未如期开工或完工,需及时向审批机关申请延期或重新申请。
未经审批擅自翻新危房将受到相关处罚。
5.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房屋安全管理的通知》
3、浙江省危房翻建申请书范本
浙江省危房翻建申请书范本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1. 姓名:
2. 身份证号码:
3. 联系电话:
4. 家庭住址:
二、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地址:
2. 房屋面积:
3. 房屋结构:
4. 房屋使用年限:
5. 房屋危房鉴定等级:
三、申请原因
1. 房屋存在哪些安全隐患,如何影响到申请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 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是否具备翻建房屋所需的资金:
3. 翻建房屋后,如何改善申请人及其家庭的居住条件:
四、申请请求
1. 申请政府危房翻建补贴资金,具体金额为:
2. 申请政府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房屋翻建:
3. 其他申请事项(如有):
五、申请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2. 户口本复印件:
3. 房屋危房鉴定报告:
4. 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5. 翻建房屋设计图纸(如有):
6. 其他相关材料(如有):
六、申请人声明
1. 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 申请翻建的房屋符合政府危房翻建政策要求;
3. 申请人同意遵守政府有关危房翻建的规定和要求。
七、申请日期
八、备注
1. 申请书请一式两份,一份提交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一份自留;
2. 申请材料齐全后,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将报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
4.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即可按照审批文件要求进行房屋翻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