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的法律规定)
- 作者: 朱梧漾
- 来源: 投稿
- 2024-08-20
1、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中重要的组织,负责维护业主权益和监督物业管理。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 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共有房屋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当成立业主委员会。
2. 住宅小区规模
住宅小区共有房屋面积必须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这表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针对规模较大的住宅小区。
3. 业主人数
住宅小区业主人数必须达到30人以上。这确保了业主委员会能够有效代表业主的利益。
4. 业主同意
超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此要求体现了民主原则,确保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得到多数业主的认可。
5. 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授权代表参加,须经全体业主过半数表决通过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
6. 符合相关规定
成立业主委员会还应符合《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例如业主大会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成员组成等。
2、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的法律规定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的法律规定
一、成立条件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有50户以上业主;
2. 拟管理的建筑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
3. 公共收益和公共支出发生金额50万元以上且连续2年;
4.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二、成立程序
1. 提请成立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代表提议。
2. 筹备组成立
提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或者业主代表应当成立筹备组,负责筹备业主大会。
3. 业主大会召开
筹备组应当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通知应当载明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事项。
4. 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经出席人数过半数,且所代表的业主专有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一般由5-13人组成。
5. 业主委员会登记
业主委员会当选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登记申请。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10日内对业主委员会登记事项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业主委员会登记证书。
其他注意事项
1. 开发商为全体业主时,不得参与业主委员会的选举。
2.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物业管理知识和能力。
3.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及时向全体业主公布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3、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按面积还是人数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面积还是人数?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组织,其成立条件备受关注。目前,我国对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主要有面积和人数两种观点:
面积条件
1. 规定面积占比
部分地区规定,住宅小区业主共有建筑面积达到规定比例(如50%或60%)时,可成立业主委员会。
2. 规定面积区间
也有地区规定,业主共有建筑面积在一定区间内(如20,000平方米至100,000平方米)时,可成立业主委员会。
人数条件
1. 规定人数比例
部分地区规定,业主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如1/3或2/5)时,可成立业主委员会。
2. 规定人数区间
也有地区规定,业主人数在一定区间内(如50人至300人)时,可成立业主委员会。
不同视角下的观点
1. 面积条件支持者
支持者认为,面积条件可以反映小区的实际规模和复杂程度,越大的小区越需要业主委员会。
2. 人数条件支持者
支持者认为,人数条件更能体现业主的普遍意志,避免少数业主代表多数业主的情况。
实践中的平衡
在实践中,各地通常会结合面积和人数条件综合考虑,以保障业主委员会的代表性和有效性。例如,规定住宅小区业主共有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比例且业主人数达到一定比例时,可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的制定需要考虑小区的实际情况和业主的需求。面积和人数条件各有优缺点,在具体适用时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