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装修装饰条例(公共设施装修时间国家规定2018)
- 作者: 陈舒阳
- 来源: 投稿
- 2024-04-10
1、公共装修装饰条例
公共装修装饰条例
良好的公共装修装饰环境不仅美化城市容貌,还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了规范公共装修装饰行为,保障公众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目的
本条例旨在规范公共场所的装修装饰活动,维护公共安全、卫生和美观。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以下区域的装修装饰活动:
1. 商业街区
2. 住宅小区
3. 公园广场
4. 公共交通设施
5. 其他公共场所
第三条 原则
公共装修装饰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安全第一
2. 尊重居民意愿
3. 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4. 保留历史文化特色
第四条 禁止行为
以下行为在公共场所内禁止装修装饰:
1. 破坏建筑主体结构
2. 改变外立面造型
3. 违规使用易燃易爆材料
4. 产生噪声、粉尘和废气污染
5. 影响消防安全和逃生道路
6. 损害文物或历史建筑
第五条 审批程序
公共场所装修装饰活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
第六条 监管措施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装修装饰活动的监管,包括:
1. 审批管理
2. 现场检查
3. 违法查处
4. 投诉受理
第七条 处罚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 附则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公共设施装修时间国家规定2018
公共设施装修时间国家规定 2018
引述
公共设施的装修时间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以确保公共场所的正常使用和居民生活不受干扰。
1. 时间限制
依据《城市生活噪声标准》GB 22337-2008,公共设施装修的时间限制如下:
工作日:7:00-12:00;14:00-18:00
节假日:不应在上午8:00前或下午10:00后进行装修作业
2. 节假日豁免
在特殊情况下,如公共设施急需抢修,可经相关部门批准,豁免节假日装修时间限制。
3. 违规处罚
违反上述装修时间规定的,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处罚方式包括:
警告
罚款
责令改正
4. 举报途径
居民如发现公共设施违规装修,可向以下部门举报: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
环保部门
街道办事处
温馨提示
公共设施装修时,请自觉遵守国家规定,降低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同时,居民也应相互理解,在规定时间内配合装修作业的开展,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
3、公共装修合同通用条款范本
公共装修合同通用条款范本
一、合同主体
1. 发包方:
2. 承包方:
二、工程内容
1. 工程名称:
2. 工程范围:
3. 装修标准: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合同金额:
2. 付款方式:
进度款:合同总金额的%,于工程进度达到%时支付。
竣工款:合同总金额的%,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保留金:合同总金额的%,于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
四、工期
1. 开工日期:
2. 竣工日期:
3. 延误工期责任:如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方承担%的违约金。
五、材料及设备
1. 材料采购:由(发包方/承包方)负责采购。
2. 材料质量:材料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合同要求。
3. 设备安装:设备安装应符合国家规范和制造商要求。
六、施工质量
1.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要求。
2. 质保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对工程质量提供年质保期。
七、工程验收
1. 竣工验收:工程完成后,发包方组织验收。
2. 验收标准:工程应符合合同要求,且缺陷数量和等级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
八、安全责任
1. 安全管理:承包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
2. 安全措施:承包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九、知识产权
1. 设计版权:工程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发包方/承包方)所有。
2. 专利使用:承包方使用发包方提供的专利技术的,应支付相应的专利使用费。
十、违约责任
1. 违约金: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2. 解除合同: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
1. 协商:争议发生时,双方应优先通过协商解决。
2. 仲裁: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二、补充条款
1. 保密义务:双方对工程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 适用法律:本合同受(法律)管辖。
3. 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