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危房补贴标准(江西农村危房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
- 作者: 胡芮柒
- 来源: 投稿
- 2024-08-07
1、江西新余危房补贴标准
江西新余危房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或个人:
1. 农村居民因房屋倒塌造成无房户;
2. 农村困难家庭或个人因房屋严重损坏无法居住;
3. 城镇低收入家庭或个人因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造成无房户;
4. 其他符合地方政府规定的特殊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
1. 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标准:
- 无房户:每户6万元;
- 需加固改造房屋:每户1.5-3万元。
2. 城镇危房改造补贴标准:
- 无房户:每户3-6万元;
- 需加固改造房屋:每户1-3万元。
三、补贴发放
1. 补贴发放由地方政府负责,具体发放渠道和时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2. 补贴资金一般按照改造工程实际支出进行发放,分阶段发放。
四、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具有江西省新余市户籍;
2. 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 申请人的房屋符合危房改造条件;
4. 申请人拥有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
5. 其他符合地方政府规定的条件。
五、申请材料
1. 危房改造申请表;
2. 户口本、身份证;
3. 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
4. 家庭收入证明;
5. 危房鉴定报告;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向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居委会提出申请;
2. 村民委员会或居委会受理申请并核实材料;
3. 地方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危房鉴定;
4. 地方政府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补贴额度;
5. 地方政府发放补贴资金;
6. 申请人使用补贴资金进行危房改造。
2、江西农村危房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
江西农村危房改造补偿标准
一、危房认定标准
根据《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办法》规定,危房是指以下房屋:
1. 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不能居住;
2. 房屋承重结构严重损坏,房屋稳固性较差;
3. 房屋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损毁,危及人身安全;
4. 房屋墙体有明显裂缝、变形等安全隐患;
5. 房屋屋顶漏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
二、补偿标准
1. 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每户补助15000元。
2. 农村一般家庭危房改造:每户补助10000元。
3. 农村无劳动能力、低保户危房改造:每户补助7000元。
三、其他补助
除上述补助外,符合以下条件的危房改造户可享受额外补助:
1. 改造类型为新建、重建:每户补助5000元。
2. 改造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地区:每户补助2000元。
3. 改造户为五保对象、低保户、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1000元。
四、申请流程
需经过村、乡镇、县等层级审核,并符合危房认定标准。具体流程如下:
1. 村民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2. 村委会组织人员进行危房认定;
3. 乡镇政府审核认定结果;
4.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审批;
5. 符合条件的村民领取补助资金。
五、注意事项
1. 危房改造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当地政府实际政策为准。
2. 申请危房改造补助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3. 危房改造后,须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
3、江西危房拆除补偿标准2020
江西省危房拆除补偿标准(2020年)
为落实国家有关危房改造政策,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房〔2020〕205号),明确了危房拆除补偿标准。
补贴标准
1. 棚户区改造
被拆除房屋为合法建筑的,按照每平方米评估价格给予全额补偿;
被拆除房屋为违法建筑的,按照每平方米评估价格的80%给予补偿。
2. 非棚户区改造
被拆除房屋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名下的,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给予补偿;
被拆除房屋非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名下,无法安置回迁的,按照每平方米1200元给予补偿。
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直接向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支付补偿金;
产权置换:为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提供同等面积或高于原房屋面积的新建安置房;
其他方式:经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补偿。
补偿程序
申请: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向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拆除补偿申请;
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评估:由评估机构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
补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评估结果发放补偿金或提供安置房。
其他规定
危房拆除补偿标准随市场价格调整而调整;
对被拆除房屋内附着物的补偿,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对拒绝或拖延拆除危房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