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危房翻建最新政策(湖南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 作者: 刘梓豪
- 来源: 投稿
- 2024-08-06
1、湖南危房翻建最新政策
湖南危房翻建最新政策
湖南省高度重视危房改造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助力困难群众改善居住条件。以下为湖南省关于危房翻建的最新政策。
一、危房认定
1. 危房认定标准
房屋结构严重损坏,承重构件出现明显裂缝、倾斜、下沉等问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房屋主体结构破损严重,房屋整体倾斜,柱、墙体、屋架等主要构件严重受损。
房屋因地基沉降、地质灾害等原因造成房屋严重开裂、变形,影响房屋稳定性。
2. 危房认定程序
由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房屋进行现场勘查。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危房认定。
二、翻建补助
1. 补助标准
每户危房翻建补贴标准为3万元。
对于残疾人、低保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2. 补助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县级财政。
社会捐助等。
三、翻建方式
1. 原址翻建
在原有房屋地基上进行翻建,不得改变房屋原有建筑面积和结构形式。
2. 异地安置
在政府规划建设的安置区进行异地安置,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安置用地。
四、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
住房属于自有或者承租。
家庭成员户籍在本县(市、区)。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低收入家庭标准。
2. 特殊条件
残疾人家庭。
低保户家庭。
五保户家庭。
独居老人家庭。
五、申请程序
1. 提交申请
由申请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交申请。
2. 审核初审
村(居)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 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房屋进行现场勘查。
4. 县级审核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核。
5. 发布公示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
6. 发放补贴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申请予以发放补贴。
六、监督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危房翻建的监督管理。
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翻建质量,确保翻建房屋安全、适用。
村(居)委会负责协助监督,及时报告翻建进展和问题。
七、其他
危房翻建应遵循安全第一、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的原则。
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危房认定和翻建工作。
对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湖南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湖南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一、改造目标
2019年,湖南省计划改造农村危房20万户,完成投资30亿元,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保障农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
二、改造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村住房纳入改造范围:
鉴定为D级危房的住房;
低收入农户和未脱贫户的C级危房;
符合国家生态保护要求的搬迁户住房;
因灾严重损毁的住房。
三、改造标准
户均改造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每户改造补助标准不超过3万元;
改造住房必须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等要求。
四、实施步骤
1. 调查摸底:各市县开展农村危房调查摸底,确定改造对象。
2. 立项审批:各级住建部门汇总调查数据,向省住建厅报送危房改造计划,经审批后下达计划指标。
3. 资金保障: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各市县根据改造计划配套相应资金。
4. 组织实施:各级住建部门组织危房改造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5. 验收验质:改造完成后,进行验收验质,符合标准的予以结算拨付补助资金。
五、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各级政府成立危房改造监督工作小组,加强对改造流程的监督。
强化执法检查:住建、财政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打击违规骗补行为。
定期评估考核:将危房改造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对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评估考核。
六、工作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一领导。
宣传发动群众: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动员群众积极参与。
落实技术支持: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改造住房安全、适用。
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管理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关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的社会氛围。
3、2021年湖南农村危房改造的新政策
2021年湖南农村危房改造的新政策
为保障农村居民居住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新政。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改造对象
1. 低保、边缘低保户、监测户、贫困户住房
2. 农牧渔民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
3.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后已完成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巩固提升的住房
二、补贴标准
1. A类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每户3.5万元
2. B类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每户2万元
三、补助资金分配
1. 省级财政:承担补助资金的50%
2. 市级财政:承担补助资金的30%
3. 县级财政:承担补助资金的20%
四、改造方式
1. 新建住房:符合条件的改造对象可新建住房
2. 修缮加固:A类危房原则上采用修缮加固方式,B类危房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修缮加固或新建住房
五、改造程序
1. 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户可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上级审核批准后纳入改造计划
2. 设计与施工:委托专业设计单位编制改造设计方案,并由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3. 验收:改造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拨付补助资金
六、监管与保障
1. 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2. 加强施工质量监管,确保改造质量符合标准
3. 强化资金监管,确保改造资金专款专用
2021年湖南农村危房改造的新政策,进一步保障了农村居民的住房安全,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通过加大改造力度,补助标准,简化改造程序,将更多的农村危房改造为安全宜居的住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